戲劇 vs 產品開發:一幕戲演不出偉大的愛情 / 一個功能無法改變世界

戲劇 vs 產品開發:一幕戲演不出偉大的愛情 / 一個功能無法改變世界

前一篇提到,三月參加了連續兩週的密集訓練,第一個心得是「寧願清晰的失敗也不要模糊的行動:Get the clear direction for what you do」,但還有一個老師反覆強調,但最讓我印象特別深刻是 「一幕戲演不出偉大的愛情」

一幕戲演不出偉大的愛情:專注當下每一步的目標

排練莎士比亞作品時,老師經常問我們:「角色在這一幕的目標是什麼?」有時同學會回答:「展現家族的恩怨情仇」或「呈現偉大的愛情」

這時候老師就會說「不對,你沒辦法在一幕戲演出那麼宏大的東西。」

這時,老師帶著我們看劇本說「這一幕就只是情竇初開的少年,嘗試在靠近他喜歡的人」,所以演員單純想著「怎麼靠近喜歡的人」就好。

至於所謂「偉大的愛情」「家族仇恨」這些概念太宏大、抽象,演員沒有辦法想著這些概念,並透過行動去表達 —— 演員的責任是專注於當下這一幕的目標,至於「偉大的愛情故事」是否成立,是觀眾在看完整部戲後,自然串連起來的感受。

就像「英雄拯救世界」是一個龐大的敘事結果,是由一連串具體行動所構成:主角被公司解雇 → 主角外出散步 → 拯救路上的貓咪 → 主角去廁所洗手 → 主角聽到壞人密謀 → 主角跟蹤壞人 → 主角竊取病毒 → 主角逃脫追殺 → 阻止災難。

這些看似日常或瑣碎的片段,串起來才形成「拯救世界」的劇情。

然而,當演員在散步或拯救貓咪的時候,演員並不需要(也不應該)想著如何演出「拯救世界」的宏大意圖——因為那不是那一刻他能夠行動或表達的事情,這只會阻礙好專心散步與拯救貓咪。

產品開發,試圖把太宏大的使命塞入一個功能

這讓我想到產品開發的領域,有時候我們會把單一產品 / 功能投射過大的願景,結果反而離目標愈遠。

舉例來說,假設有家公司的記帳工具,產品願景是「幫助用戶打造財務自由的未來,成為自己資產的掌舵者」。雖然願景弘大,但因為太急著實現願景,就一次塞進了所有與「財務自由」有關的功能,包含投資建議、消費分析、財務報告,使記帳流程變得繁瑣,結果反而連讓使用者「建立持續記帳」的習慣都做不到。

這在產品開發稱為「Feature Creep(功能蔓延)」,試圖把太多的功能(期待)塞在一個產品中,但反而造成難以使用。這就像一位演員在一場戲裡,想同時演出愛情、仇恨與犧牲,結果每個情感都無法充分展現,反而讓觀眾無法理解角色的真實狀態。

開發者有時會誤以為相信,只要一個關鍵的功能或產品,就能改變使用者的人生。但事實是:使用者的財富自由,從來不是一個功能能完成的事,更不是一套軟體能直接實現的目標。

能帶來改變的,不是某一次突破性的設計,而是許多能幫助使用者完成當下目標的瞬間當這些行動可以被日常累積、內化為習慣時,並且與其他行動、活動串連起來,才有機會真正改變一點。

產品設計原則:Progrssive Disclosure

正如 HCI 研究者 Jakob Nielsen 提出 Progressive Disclosure(漸進式披露) 的原則 ,產品不要一次揭露的揭露所有複雜性,而是根據使用者當下的任務與需求,適時揭露對應的進階功能。例如:列印對話框(Print Dialog Box)就是經典例子,使用者一開始只會看到最基本的選項(如選擇印表機、份數),但只有當有進階需求時,才會看到如紙張大小、彩色模式、雙面列印等選項。

這樣的設計原則提醒我們:不要讓一個功能承載太複雜的願景與期待,而是專注解決當下那一個具體環節的問題如同劇作家不該把偉大愛情、愛恨情仇全部丟在一幕戲當中講完,而是一幕幕的串連故事。願景的實現,是整體系統長期協作與累積的結果。

願景是北極星,但不用每一步都要抬頭看

除此之外,生活中許多一些單純的目標,可能也常被投射過於宏大的使命。

例如,學習本身是理解一個概念、解決一個實際的技能,但偶爾我們幻想它通往的未來:成為專家、獲得肯定、翻轉人生。但一個技能就是在解決一個單純的問題,與翻轉人生這樣宏大的敘事差得很遠。

像是運動時,想著靠運動為自己帶來人生改變,而不是專注眼前的那一段距離或當下在做的那一組動作。例如:運動選手想著最後成為金牌冠軍功成名就,缺乏自信的人想著運動後身材更好、更受歡迎或更喜歡自己,但這樣的慾望卻是在阻礙當下的目標。

徐國峰的《跑者如何以身練心》提到類似的概念(心得文

「如果某位選手想求勝、想進步,但不夠強烈(意指不夠專一),可能會想到這次拿第一名有多風光、可以獲得多少獎金或是想到之後的贊助會比較好找(名利心);想到這次破了個人最佳成績 PB 後可以在臉書上發一篇炫耀文必定會有很多人按讚,可以吸引很多人的目光(顯示心) ;想到這次的 PB 比另一位對手的成績還快,終於可以把他比下去(爭鬥心、嫉妒心);想到這次沒跑好,一定會被很多人嘲笑我換了這個新方法訓練根本沒效果(擔心)。」

「以上這麼多『心』跑出來,能量都耗在心裡,那麼後面的體能、力量、技術到輸出成速度的效果一定會變差。

因此,願景雖然是北極星,但如果每一步都抬頭看,卻反而是在拖慢前進的速度。我們期待透過行動實現的願景,往往不是當下應該思考的。但有趣的是,當我們專注於每一個當下的行動,卻反而更有可能在無數前進後,慢慢抵達那個宏大的敘述目標。

正如「一幕戲演不出偉大的愛情」,而是要讓角色在一幕幕不同的情境中,專心去認識彼此、歡笑、墜入愛河、經歷失落與心碎,最終才能讓觀眾串起來,變成一段深刻動人的故事。

對演員來說「情緒」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得懂的表演」

在這次訓練中,還有一個觀點同樣讓我覺得跳脫常識、印象深刻,就是老師認為「情緒對專業演員並不重要」。

這與我過去對表演的理解很不同。以美國的方法演技(Method Acting)為例,演員常會透過親身經驗與情緒調動來詮釋角色。像希斯·萊傑在飾演《黑暗騎士》中的小丑時,就曾將自己隔離在飯店一個月,沉浸在角色的孤獨與混亂中。

但老師來自歐洲表演體系,他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觀點。他認為:專業演員不應仰賴情緒,而應該專注於「清晰的行動」。舉例說,若一位演員為了演出失戀,召喚自身過往的痛苦,在舞台上崩潰大哭,但卻讓台詞含糊、行動混亂,那觀眾其實只會感受到失焦,而無法理解劇情的推進,不懂為什麼這個人在台上大哭。他的情緒雖然真實,卻無法幫助故事往下推動。

相反地,就算演員內心毫無情緒波瀾,但若能清楚地傳遞角色的意圖、做出正確動作,觀眾仍然會進入情境,產生情緒反應。因為情感的產生,不一定要靠演員的情緒而是透過他所「創造出來的情境」,引發觀眾自身的感受與共鳴。

內心有再多的情緒,如果無法轉化為具體、清楚的行為,對觀眾而言就毫無意義。
真正有效的表演,來自於明確的意圖與可見的行動,而非情緒本身。

同樣,對創作者使命感/情緒有些時刻或許不那麼重要?

回到「使命感/願景」這件事,我突然覺得也很類似,如果光是有很深刻的抱負和願景(例如:渴望想要成為怎樣的人、渴望打造什麼樣的產品),但如果沒有被轉化為具體一個可產生影響力或引發共鳴的產品,那作者的初衷或想法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

因此「使命感/願景」或許是驅動一個創作者前進動力,但創作本身,卻必須一個具體產出、看得見行動、清晰的表達,才有機會與他人產生真實的連結。而實踐的當下不去思考太弘大的事情,專心在每一幕幕產出上,最終才能串起一部偉大的劇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