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切都是你不配得的:如何感受得到愛?
今年 6- 7 月,經歷了一個很大的低潮,對許多事情失去興趣、感受不到意義和歸屬,雖然身邊有很多人的支持和陪伴,但用很抽象的意義說,我始終都感受不到「愛」和連結。一邊對世界有很多的憤怒,一邊又覺得自己可能本來就是不值得被愛或糟糕的。
而直到現在,看了一些書、接受了一些支持,不敢說已經完全好,但我開始逐漸理解自己發生了什麼事情,並且在當中有很深的學習,因此想記錄這段收穫。
無私 vs 自私:我是好人?還是個壞人?
我發現自己這陣子的痛苦,來自於我時常在無私貢獻者(selfless givers)和索取者(Taker)兩個模式之間輪迴。
這 2 個概念,來自 Adam Grant 的一本書叫《Give and Take》,該本書區分了 3 個類型的人
- 給予者(Giver):所謂的利他主義者,其中 Giver 又分為兩種子類型
- 無私貢獻者(Selfless givers):完全在意他人的需求與感受,很願意為他人提供幫助和付出,但不小心會過度犧牲自己。
- 利己的奉獻者(Otherish Givers):很願意在意他人的需求與感受、提供幫助,但同時也會在意自己的需求。
- 索取者(Taker):利己主義者,只會考量自己的利益,思考自己的好處
- 互利者(Matcher):要先確認對自己有利益的條件下,才會願意給予
其中無私貢獻者(Selfless givers)和索取者(Taker) 的模式,讓我在自己是個沒價值的好人跟自己是很爛的人,兩個狀態之間輪迴。
1.無私貢獻者(Selfless givers)模式:當好人為什麼要這麼疲倦?
在無私貢獻者(Selfless givers)模式中,與人互動時,會優先在意他人和群體的問題、感受、心情和需求
(以工作而言)
- 會優先在意他人、團隊遇到的問題。每天花很多時間,被動處理別人丟來的問題,但一天結束之後,卻沒有一件事是由「自己」出發,是自己主動想做、想推動、主責的事情,因此久了會覺得缺少 ownership 或成就感。
- 或是,有些時候,期待幫助他人、擔心他人的感受,但卻發現可能其他人也沒有真的那麼在乎或是理所當然時,就會覺得很沮喪,甚至是有點憤怒,覺得自己為什麼要花那麼那麼多時間為別人著想?誰又來關心自己?進而覺得有點不平衡,和白忙一場的感覺。
(以生活而言)
- 在跟他人互動時,會優先傾聽他人、了解他人的感受,而不是自己想說的話。雖然他人的想法,也是真心好奇的,但是長久以來,卻也因此覺得很不平衡,覺得自己沒有從這個互動中獲得能量、沒有被關心、沒有被重視,因此開始會與人相處感受到疲倦、耗能。
綜上所述,無私貢獻者(Selfless givers)造成的副作用是,當過度的付出卻沒有滿足自我需求時,覺得自己努力為他人著想,但是卻好像是被利用或是不在乎,因此容易感受到「憤怒、不平衡、失去動力和生命力」。
2.索取者(Taker) 模式:我是個自私的壞人
而當貢獻者模式累積太多內心的不平衡,我發現自己就容易切換到極端的索取者(Taker) 模式。
在索取者(Taker) 模式中,在與人互動時,會優先在意自己的需要,只想著「我可以得到什麼好處?」。
(以工作而言)
- 開始覺得花心力照顧所有人的需求很消耗,又不能讓所有人滿意,因此就只想在意自己有興趣的事或專案。
- 雖然確實照顧到了一些「自我」,但副作用就是,開始會覺得自己對團隊沒貢獻、不被群體需要,或是開始有很多自我譴責,覺得沒有盡到應該的責任,覺得自己是一個很糟糕和自私的人。
(以生活而言)
- 因為害怕在跟貢獻者模式一樣感受到受傷,所以開始不願意主動進行任何形式的「給予」(e.g:主動找人說話、發起關心、邀請)
- 就算真的有互動,也會一昧的想要更多,希望他人可以給我更多陪伴、傾聽、關心。但長久而言,因為不願意主動或只考慮到自己的需求,造成他人負擔,導致與他人的連結減少,並且加強了「我果然是不重要」的自我貶低
因此,綜上所述,索取者(Taker)雖然讓我更重視「自我」,但很大的副作用是「與人失去連結 、自我譴責(覺得自己是不夠好的人)」
3.或許當個「自私的好人」就好 —— 利己的奉獻者(Otherish Givers)模式
然而,根據 《Give and Take》,最好的策略是利己的奉獻者(Otherish Givers)—— 仍然很願意主動「給予」,但卻能同樣重視照顧自己的期待和需求。
而利己的奉獻者(Otherish Givers)和互利者(Matcher)的「給予」不同:
- 互利者(Matcher) 的「給予」是功利性的,會需要再判斷可能有好處時,才願意付出,不願意輕易冒險,不願意白白付出成本。
- 利己的奉獻者(Otherish Givers)的「給予」,卻並不是一定要有什麼回饋或好處,而是能很純粹的為了幫助到對問而感到開心;然而,他們又不會像無私貢獻者(Selfless givers)在大量的給予當中,完全不照顧自己的需求和感受。而是會在感受到自己的耗能時,停止過度付出,回來照顧自己的需求和期待。
所以,如果嘗試為這段低潮做個詮釋就是:
嘗試希望當個夠好的人,但卻因此感覺很消耗、不值得、憤怒;反過來,嘗試當個自我的人,又覺得自己極度自私、糟糕、不值得,並感到寂寞和疏離。
但或許,我本來就不是(也沒能力成為)好人和壞人,我就是個一般人——會想要為自己著想,但也會想要與人連結的普通人。
所謂「恩典」是你不配得的禮物
除了《Give and Take》,另一個很幫助我、觸動我的概念是基督宗教的「恩典」(charis)這個詞彙。
在基督教神學裡,恩典(charis)是指神自發地賜予人類的「禮物」,特點是「慷慨」、「白白賜予」並且是「人們不配得的」。不是因為人類做了什麼好事、好的行為、有好的道德而獲得、贏得的,而是人「什麼都還沒有做」之前、人還有罪的時候,神就白白賜予人類的。
當認識到神學中的恩典(charis)的概念後,我開始回顧身旁的人給我的關心、聊天、互動。
我開始在思考,這些是否其實就都是一種廣義上的「恩典」?以前的我,對於我應該得到的回應、關心、愛,有一些我既定的想像和期待。例如:
- 父母應該要非常能理解我的感受、價值觀,才算是愛我;
- 朋友應該要用我想要的方式、頻率關心我,才算是愛我。
—— 但是如果這些關愛的本質都是一種恩典、是我不配得到的,我又怎會覺得一定要達到什麼條件,這些才能算是愛?
感受愛與被愛的前提:學習把「給予」跟「回饋」切開
當我認識恩典(charis),開始認識到許多世界對我的好、善意,或許本來就是「白白給我」的之後——我開始可以把「給予」跟「回饋」兩個部分切開來獨立看待。
1.回饋:或許不存在所謂「回饋」,只存在「禮物」
以前的我,某種程度也有互利者(Matcher)的思維:
在「給予」的同時,可能也期待是要換到某些「回饋/收穫」,因此當這個回應沒有對等時,就會覺得有點失望難過。並且把這個「回饋/收穫」,當作是一種世界對我的評價、結論、貶低。
我認為我的付出跟收穫,應該具有某種「因果/等價關係」,但相反的,如果結果沒有等價、符合預期,我就會很容易判斷那個「因」(也就是「我」)是有問題、不值得的。
例如:
- 當主動找朋友說話,但對方比較沒有回應,我就會覺得「對方果然不在意我」。
- 當主動關心朋友,但對方沒有關心回來,就會覺得「我果然就是不重要的人」
但是當我理解的,別人給我的,本來就是「白白給我」、「我不佩得到的」的之後,我就學習到,他人給我的任何回應都是合理的。
對方不給我是正常的,但他若給我任何東西,都是我多得、值得感恩的 ——
而這樣截然不同的起點,卻因此也讓我開始感受到「愛」
2.給予:「給予」不是為了收穫,而是因為純粹「我願意」
與此同時,對「給予」我也有更深的認識
以前,我會擔心「給予」但得不到回饋,而不願意當那個付出的人。
然而,當意識很多世界給我的善意是「白白給我」的時,我也會開始覺得,若我想給想給予他人任何善意,那也是我想白白給予的。
相反的,如果有人嘗試透過付出,期待從我這邊獲取什麼回應,我也不會覺得好好回應是我的「責任/義務」,而是取決我的意願。
而這個念頭的轉換,「給予」突然就從一件很耗能、有成本、有期待獲得回報,變成一個很純粹的事情。
就是因為單純的愛家人、朋友,所以很自然付出。我關心別人,就是因為我愛對方,所以我願意給予,但對方不需要用對等的行為、代價來與我交換。
——如同佛洛姆《愛的藝術》提到「愛主要是給予,而不是領受。」
Be Loved is a faith
把「給予」跟「收穫」切開, 並意識到許多事情都是他人給我的恩典與禮物後。
我也開始才逐漸學會感受到愛,同時,也更願意給予愛(而不會預設他要得到什麼),並在當中更可以感受到一種循環、流動的存在,也感受到自己之於世界的連結和價值。
Cornel West 有段很棒的話
You can't lead if you don't serve.
(你無法真正領導,如果你不願意服務他人)
You can't serve if you don't love.
(你無法真正服務他人,如果你不知如何愛人)
You can't love if you don't know you are loved.
(你無法知道如何愛人,如果你沒感受過被愛)
——Cornel West
一個人如果無法感受到被愛,也無法對他人有愛(You can't love if you don't know you are loved. )
而近一步要感受到「被愛」,我認為需要則是一種純粹的「相信」—— 相信我所擁有的一切,本來就是這個世界白白送我的恩典和禮物。
(下一篇:愛是一根待認領的巧克力棒:如何真正的相信愛?)